消防维护保养合同(通用2篇)
消防维护保养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消防报警系统能可靠运行,充分发挥起作用,弥补在使用管理过程中的技术力量不够,甲方委托乙方对该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单位,乙方必需具备消防系统服务资质,且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证件及材料。
二、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承诺以下机构网点(见附件内容)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检测内容: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每季度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动作及确认显示是否正常。
2) 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工作是否正常。
3)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 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切换试验。
2.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1) 每月检查一次消防水池水位,确认水位指数是否正常。
2) 每月对消防供水控制阀门上的铅封或锁链检查一次,确认所有控制阀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
3) 每月对消防水泵结合器接口及附件检查一次,确认接口是否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
4) 每月检查一次喷头,清除障碍物,发现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
5) 每月对消防泵作一次启动试运转。
6) 每月对管网进行一次冲洗,确保管内无水质无污垢。
7) 每两月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作一次检查,确认报警正常。
8) 每季度对湿式报警阀旁的供水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确认报警正常。
9) 每季度对室外阀门,进水控制阀门检查一次确保处于开启状。
3. 消防控制联动系统(每季度对下列设备作一次联动工作检查):
1) 检查喷淋水泵的联动工作情况。
2) 检查各消防设施的切换开关是否正常。
3) 检查消防水泵的联动工作情况。
4) 防火门、闭门器工作情况。
5) 防、排烟系统联动工作情况。
6) 电梯是否能自动归首层。
4. 消火栓系统:
1) 每月检查室内消火栓栓头是否漏水,开关是否灵活,组件是否完整。
2) 每月对屋面试验栓进行放水试验,并用消火栓按钮启动消防泵,实验供水系统的水量水压。
5. 电气火灾报警系统。
6. 消防安全照明、疏散指示系统:定期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进行一次充放电,并做好记录交给甲方。
7.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行业标准GA503-20xx《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和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137-1997《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进行年度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对该消防系统工程检测结果的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三、 费用及付款方式:
1. 经双方协商,维护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维护总价(人民币)------------元整。
2. 更换、添置的设备、零部件另算(按成本价结算)或重新签订协议。
3.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一次性付款至甲方账户,甲方付款-------------元整。
2) 乙方维保期满,并出具年度检测报告(费用另计),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在------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元整。
四、 责任划分:
1. 乙方每次维护保养、检测,甲方应积极配合,如果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更换的设备零部件采购买不到等)不能按期完成维保任务,不应扣罚。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日常运行的管理,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五、 其它: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一方不执行本合同,即构成违约,应承担法律责任。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
消防维护保养合同 篇2
业主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项目名称: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二、项目工作范围:
按甲方和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所用消防设备竣工图纸进行维护保养,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泵房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系统,移动灭火器系统
三、项目进度: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计划进场维护保养,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次进行保养工作安排在 20xx 年 5 月 10 日开始。
2、乙方进场后,立即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已有损坏或故障的设备,如需换则报请甲方确认后进行更换。
3、乙方对甲方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乙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上的维保方案执行,乙方提交的报价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维护保养期限为 1 年自 20xx 年 5 月 1 日 到自 20xx 年 4 月 30日
五、双方协作事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消防系统竣工图壹套,并作技术交底。
2、工作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工人休息和存放施工中使用的器材和工具的场所。
3、甲方负责协调维护保养期间各楼层房间的施工进展。
4、如消防设施发生故障,乙方除例行检查外,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现现场予以服务,并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如发生火灾报警应急状态,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
5、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如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现象,应立即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并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并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及时做出解决方案。
6、乙方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的承诺进行维护保养,并由甲方派专人对维保工作验收,并将维保情况记录在案。每月15日前将上月点检报告提交给乙方
7.甲方在乙方保养期间内发生火灾,经过国家权威部门鉴定存在乙方保养维护的原因的,乙方必须承担因乙方保养维护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项目总价和付款方式:
1、每年维护保养费总价人民币:2、付款方式:
在合同生效后第一个月月底,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保费总价的50% 即 24155元。余下50%于20xx年4月 30 日前甲方付清所有的维保费(注:项目增加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按期支付)。
七、项目验收
1、乙方根据双方认可的维护方案实施细则按期进行,以通过甲方有关部门按国家消防规范要求验收合格以及通过消防部门有关消防检查为完成。
2、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应付是否继续合作提出意向,如结束维保工作,则乙方必需移交有关消防设备的维保档案资料。
八、违约:
若有违约,甲乙双方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国家《合同法》办理。
九、合同生效和变更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不得无故变更和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负责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为本合同金额的50% 。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次年合同。但乙方如未按时进行维护保养,或由于乙方维护保养问题造成甲方未通过消防检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和书面承诺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