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经营合同(精选11篇)
租赁经营合同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
________及其合伙人,以下简称承租人。
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_____厂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不改变原来的财政、税收渠道。
第四条_____厂租赁经营后,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法令。
第五条_____厂的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____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六条_____厂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法人。
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七条_____厂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八条_____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固定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元。租给承租人自主经营。
第九条租金定为____元,分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年度______元;
____年度______元;
____年度______元;
第十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三十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一条出租人为了_____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
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_____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四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_____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承租人的权利
第十五条承租人是_____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第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第十七条承租人对_____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第十八条承租人对_____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1.机构设置权;
2.人事任免权;
3.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
4.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奖金分配权。
第十九条_____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第二十条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承租人的生活费用,可以按月预支,预支的标准不超过企业职工平均收入的___%,剩余部分留作承租人的风险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后一次(或分期)提取。预支每年结算一次,如果预支总额大于承租人收入时,用扣减下年度预支额度弥补。
第二十一条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二节承租人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第二十三条承租人必须按期如数缴纳税金。
第二十四条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第二十五条承租人必须保障_____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出租人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出租人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第二十八条出租人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第二十九条出租人有权监督_____厂的产品方向。
第三十条出租人对_____厂有财务监督、审计权。
第三十一条出租人对_____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第三十二条出租人有权维护_____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出租人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四条出租人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十五条出租人不得平调_____厂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八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是指国家与企业分配方面的变化,影响企业留利比例的变化),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四十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租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三十日,承租人将_____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四十三条租赁期满后,_____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四十五条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支付滞纳金。
第四十六条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四十七条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的违约金。
第四十八条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的违约金。
第四十九条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承租人代表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五十一条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三份,出租人、承租人、____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报____市经济委员会、_____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_____市财政局、劳动局、税务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____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____市分行有关部门备案。
出租人代表:______(签字)
承租人代表:______(签字)____年__月__日订
租赁经营合同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租赁经营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地质四队内部饭店出租于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饭店概况:
该饭店位于漯河市柳江路55号地质四队院内,两层小楼,房屋六间。产权归地质四队所有。
二、租赁期限:
租期一年,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三、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全年租赁费人民币壹万五仟元整(¥15000),款项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付款7500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第二次付款7500元,20xx 年4月中旬一次付清。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四、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保证饭店房屋及室内设施、家具用具等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后附实物清单)。
(2)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先征求甲方同意,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拆除自己投入的设施。
(3)该饭店只限乙方本人经营使用,不得转包第三方。
(4)乙方在租赁期内要保证饭店的正常营业,对地质四队的业务用餐应优先安排。乙方如想开展其他经营业务要先征求甲方同意。
(5)合法经营,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该饭店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期支付其费用。
(二)甲方责任:
(1)该饭店出租前发生的一切债务和其它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和承担。
(2)负责协调和处理该饭店与甲方所在单位的关系,保证甲方单位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催收甲方所在单位的经营债权。
(3)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保证在第三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得到该饭店的续租权力。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告之,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双方签字:
甲 方: 乙 方:
租赁经营合同 篇4
甲方:王劲(身份证编号:5222211) 乙方:
甲方王劲将现有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墨香苑2栋2层2-1号高层部分(面积675.5平方)自愿出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出租期限6年,即从20xx年10月 1日至20xx年10月1日止(租期6年的起、止时间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租金按年度交付,乙方前3年按34元/平方米的租金交付给甲方,后3年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增长房租。
2、 甲、乙方签订出租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付50000.00万(伍万元)作为押金,租期满时如果乙方对所租房屋结构及水、电基础设施无任何破坏(若有损坏乙方应修补好损坏部分),也无任何拖欠费用及违反合同的情况时,甲方应在乙方离开时退还乙方的押金。
3、 乙方在正式与甲方签署该合同时应一次性支付甲方第一年的房租和5万元押金,以后每年提前1个月支付下一年度房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交付租金,乙方如有拖欠交纳房租超过1个月,甲方可以无条件收回场地,且押金不退。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和承担。
4、 乙方在租期内,必须做到安全、合法经营,如有违法行为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甲方交房给乙方是应保证基本的水、电、下水道设施到位,乙方经营期间的装修、工商、税务、消防、卫生及用电、用水等相关手续,一切的相关办证和经营税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在租用期间,房屋主体设施的后期维护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乙方负责维护,如房屋接缝处漏水,水下管道漏水、自来水管、电力设施故障等等。
6、 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更改房屋基本结构,乙方装潢、装修设计施工必须在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7、 乙方在租用期内,乙方人为或非人为的破坏(如火灾等)产生的影响和经济损失乙方应全部负责、承担。
8、 乙方在租凭期间,由于甲方出租该场地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缴纳(房屋租凭营业税)。
9、 此合同临近租期到期时提前6个月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时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如果还要续约有优先权,如果乙方不再续约,此合同租期到时自行归还上述经营场地,其场地内的装修、水、电力、下水管道设施部分不得蓄意破坏或撤走,其它设备、用品由乙方自行撤走。
10、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时合同自行解除,本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均为违约,并赔偿由此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经济合同法处理)。
11、 本合同为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合同期满后自然作废。 (注:本合同所提及金额数字均为中国人名币币种)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租赁经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过租赁经营指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审查,___(以下简称甲方)决定将____租赁给___(以下简称乙方)个人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期为__年,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为_____厂长,具有法人代表资格。
3.乙方需请两名保证人,共同以个人财产作为抵押,其中乙方为____元,保证人共为2258元。乙方及保证人用以抵押的个人财产经甲方和公证处共同调查并登记造册后,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移或变卖。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_____拥有完全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行政干部任免、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分配形式、生产经营方式的确定等。
(2)依法有权从事多种经营并决定其经营方向。
(3)有权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和处分、辞退等奖惩处理。
(4)有权按政策规定招收租赁期内有关的临时合同工。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综合部门的指导、监督;自觉接受企业党组织和职代会的监督,保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定期向职代会汇报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6)对企业的财产、必须进行社会保险;要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维修和更新设备、房产。合同履行期满,要按固定资产清单如数返还,并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以上。
(7)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5.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行使正当职权,帮助、指导乙方依法管理和经营企业。
6.租赁经营的分配:
(1)_______应照章纳税,并按规定缴纳能源交通基金。
(2)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基数租金____元,当____钢球厂年实现利润大于租赁的基数利润时,以下形式确定数额缴纳租金:基数利润利率=基数租金__________=_____元
租赁年度实现利润
租金=基数租金=-----------
租赁基数利润
当_____年实现利润小于租赁基数利润时,按规定的基数租金1100元缴纳,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和保证人用个人资产抵补。
(3)甲方收到租金后,应按有关规定全部返给____作为企业留利。
(4)乙方对本企业的留利必须合理使用,百分之四十作为企业发展基金,百分之六十作为福利基金。
(5)______的盈利,按规定交纳所得税后,按税后利润提____%作为乙方个人收入,乙方从租赁收入中除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外,每年应提留___%作为风险基金;乙方每年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租金、风险基金后,其余全部为自己个人所得,对保证人的获利额,由乙方与保证人议定并从乙方个人所得中分给。
(6)租赁期间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奖金(保留原工资级别,如遇调整工资,可按规定给予调整级,但不发薪金)乙方可按每月预支生活费用,数额可略高于其原来工资和资金之和,但最高不得超过原工资和与奖金之和的二倍。
(7)乙方提留的风险基金应存入______,并按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企业期间可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由乙方全部(含利息)提走。
(8)_____的租赁年度实现利润,除按规定交纳所得税、租金及支付乙方个人收入外,其余部分为企业留利基金,核定____基数留利基金为______万元,租赁期间企业留利基金应逐年增长,如达不到基数留利基金____万元时,乙方应用私人财产赔偿减少额的____%。
7.甲乙双方对_____要遵守如下经济政策:
(1)按集体企业管理,并按集体企业征收工商所得税和奖金税。
(2)以企业_____年工资总额____万元,产品销售收入____万元(即百元销售收入的工资含量____元)为基数,各租赁年内职工工资总额随销售收入的增减而浮动,只要人均利润、上交利税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高于工资增长幅度,允许职工工资(含奖金,计件超额工资)据实列支,计入成本,因国家统一调整职工工资而需增加的工资总额另行增补。
(3)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的新增利润一年内由企业留用,经财税部门批准还可适当延长留用期;用贷款进行技术改造,允许用新增利润税前还款,还贷后,企业可按核定的比例提留福利基金。将自有资金与贷款合并使用所获得的新增利润,按自有资金所占比例提留给企业,继续用于技术改造。
(4)以前年度应该归还的技术贷款,在租赁期内逐年归还,因归还技术贷款而减少的利润允许提取福利基金,由于归贷而减少的利润均不影响乙方的提成基数,其资金来源应由增提的福利基金支付。
(5)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只要投资额和面积没有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建筑税。
(6)乙方除交纳租金外,不再交纳承包费。
8.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非法干预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乙方若不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如数缴纳租金,其不足部分由乙方和保证人用个人的抵押财产抵补。抵补原则为:①先乙方后保证人;②据低补数额需要,对保证人按登记财产赔尽为止;③要保证乙方个人及家庭必需的生活费;④抵补不够部分由乙方同甲方签订债务合同,经公证处公证生效。
9.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随意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2)因国家政策的变化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致使租赁经营无法按本合同规定执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3)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或其它原因损害了甲方的利益,或因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严重干扰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乙方无法自主经营,合法收入得不到保证,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4)如乙方发生意外而无力执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5)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并经公证处认可方为有效。若双方达不成协议,经公证处调解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10.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签字,并需经公证处公证后方可生效。
11.本合同公证费用由_____支付。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13.本合同正本六份,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和公证处各一份;副本九份,报市经委、市体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劳动局、市工商银行、_____区税务局、人行____办各一份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经营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乙方的经营行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合作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商场内经营场地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场地、设施的名称、位置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 楼 层 展厅号 平方米范围的经营场地(含加收的公用面积),出租给乙方。本合同签署时,乙方对本合同所指的经营场地的面积做了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本合同签署时,乙方对本合同所指的经营场地的面积做了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
2、乙方承租的经营场地仅限于经营 。乙方经营期间若需要更换经营范围,须书面申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经营项目、经营产品,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经营场地的经营权,并没收乙方的合同保证金。
第二条:租赁期间
1、乙方租赁甲方经营场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个月或 年 ,并于 起开始计租。
2、乙方承租的经营场地必须在 年 月 日前装修出样结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装修结束,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自动放弃经营场地的经营权,甲方没收乙方的合同保证金。
第三条:租金及其他费用交付时间、方式
1、本合同所约定的经营场地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m,乙方支付方式为 个月支付一次,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先付后用。由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约定的首次金额,其他次数金额在到期前10天内一次性付清。逾期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经营场地的经营权,没收乙方合同保证金。
2、本合同所约定的经营场地管理费为每月人民币 元/m,乙方支付方式为 个月支付一次,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先付后用。由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约定的首次金额,其他次数金额在到期前10天内一次性付清。逾期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经营场地的经营权,没收乙方合同保证金。
3、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合同保证金(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由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4、乙方在使用甲方经营场地期间,向甲方缴付水电费押金共计人民币伍百元正。乙方在其租赁场地发生的电费( 元/度)、水费( 元/吨)按实际用量计收;如遇天气炎热须开空调(公共通道部分),则空调的电费由乙方分摊。上述费用乙方应在每月1—3日交给甲方财务部门(如果水电价格有变动,应根据文件及时调整)。
5、上述1—4款费用以现金或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存款的方式缴纳均可。 2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商场各项管理制度并将其向乙方公布,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实施统一的管理、监督、检查。甲方有权单独或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商场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包括采取批评教育、责令停业整顿、查封货物。
2、 合同有效期间,甲方有偿向乙方提供经营设施并提供对公共设施的清扫、维修、保养服务,以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经营期间的装修、装潢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本合同附件《消防安全承诺书》的规定执行。
3、 甲方有权将乙方使用的经营场地纳入整体企划范围之内,乙方应予配合。
4、 甲方协调处理经营期间乙方与消费者的纠纷,尽力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5、 其他如保证金、水电费押金等自本合同履行期满之日起三十天内,甲方将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水电费押金如数退还乙方,但不计息。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依核准和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冒用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2、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营业,不得擅自停业或变相停止营业。因特殊原因需停业二日以上七日以内的,需提前三日到甲方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对擅自停业或变相停业二日以上七日以内的,按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赔偿每日200-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七日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经营场地,乙方所付合同保证金(定金)及剩余租金不予退还,其物品、货物由甲方商场清点盘存,仓储费由乙方承担,超过一个月仍不领取的物品、货物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按废弃物处理。
3、 乙方为促销单独进行的企划活动和宣传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为其提供适当的便利条件。占用甲方场地的,应适当支付场地使用费(具体费用另行约定)。
4、 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 乙方在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由乙方自行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六条:经营场地的归还
1、 本合同终止,在缴清所欠甲方的一切费用后,乙方应自动归还承租的经营场所。若甲方发现乙方有欠缴款项的,则甲方有权滞留乙方在经营场所的物品。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仍未缴清所欠款项,则甲方有权将滞留物以乙方在寿宁地区市场产品均价的30%折抵清欠款。乙方的固定装潢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经营场地设施的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折价赔偿。
2、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如不能及时将经营场地归还,经甲方同意,从合同终止日的次日起直到经营场地归还为止,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经营场地占用费,占用费按照实际占用天数以原经营场地租金和经营地管理费的两倍计收。由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一并予以赔偿。
3、 乙方归还经营场地设施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赔偿其支出的各项费用,不得要求甲方收购其经营场地内装修和各种设备,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其搬运、撤离等费用。
4、 自合同终止之日的次日起3日内(3天的场地租金和管理费按原价的两倍计收),乙方不按时撤出经营场地内所有的物品的,甲方有权将其物品撤出经营场地。由甲方商场清点盘存,并通知乙方及时领取。乙方7日内拒不领取或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由甲方作废弃物处理。
5、 本条款所指合同终止,包括提前解除合同的各种情形。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 合同有效期间内,如遇国家法律政策、不可抗力、政府规划拆迁等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相关责任。
2、 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合同自甲方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发送或者张贴在乙方承租的经营场所视为送达)。乙方合同保证金(定金)不予以退还。
⑴ 乙方违反工商、税务、物价、质监、卫生、消防、治安、环保等法律法规,经甲方书面警告仍不纠正或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
⑵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的。
⑶ 乙方擅自全部或部分出租、转让、转借、抵押、相互交换经营场地(设施)或以任何方式变相为前述之行为的。
⑷ 有证据证明乙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者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
⑸ 乙方经营期间,被国家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3次被国家有关部门裁定有产品质量或服务责任问题的。
⑹ 乙方逾期缴纳租金或费用,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或甲方通知的期限内仍不缴纳的。 ⑺ 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使甲方声誉受到较大损害的。
⑻ 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件的。
⑼ 乙方故意损坏甲方经营设施或其他财物的。
⑽ 乙方利用租赁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期间缴纳各项费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所缴纳的合同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并由乙方赔偿未交款项逾期期间每日1%的违约金。
2、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一个月租金,并返还合同保证金(定金)。
3、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终止合同的,合同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并向甲方赔偿一个月租金。
4、 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等导致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承担本合同及附件所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其所缴纳的合同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对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由乙方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另行赔付。
5、 本合同附件及其它条款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依该约定执行。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应该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条: 合同的续签和终止
1. 本合同期满前四十五天,乙方应就是否继续签订合同书面告知甲方。若达成新的合同,新合同约定生效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若达不成新的合同,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
2. 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必须在本合同终止日前一周内办理完退场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签订地和履行地均为。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经营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兹有潘淑清将氧气站租赁给李永刚经营管理,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1、甲方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将氧气站租赁给乙方经营管理。
2、甲方只提供氧气站场地及各种气瓶给乙方,但不提供住所。
3、全部租赁给乙方使用。
4、乙方在租赁期内,丢失壹个气瓶,应赔偿甲方人民币捌佰元整;租赁期内气瓶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所有气瓶、场地等设施应完好无损交给甲方,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租金一年伍仟元整,乙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给甲方上达租金后开始经营管理氧气站,本合同开始生效。
6.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返还剩余租金。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租赁经营合同 篇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企业概况
1.资产总额:
其中: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资产净值:______________
无形及递延资产:____________
其他资产:__________________
2.负债总额:
其中:流动负债:__________________
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
3.所有者权益:
其中: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
资本公积:__________________
盈余公积:__________________
未分配利润:________________
4.生产经营情况: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共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止。
三、交接手续
为维护国家、企业、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完整,督促双方依法履行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租赁期间年度决算、租赁合同终止时,都必须经审计(会计)事务所验证核准租赁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依照审计报告以明细表上的数额进行清交结算,审计查证报告及清交(结算)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四、经营目标,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必须完成下列指标:
1.总产值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_元。
2.实现利润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
五、租金
1.租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计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租赁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间所得收入,按下列顺序分配:弥补前年度亏损,依法纳税,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特种基金、租赁费、承租方所得、奖励基金、福利基金、盈余公积金。
2.承租方所得,每年按承租方所得数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其余部分作为风险基金留存,承租方无权支配。承租期满时结清承租方所得。具体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
3.承租经营者合伙承租成员在租赁期间可预支生活费,数额为_________,预支办法为_____________。
七、企业租赁前债权债务及遗留亏损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
八、担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财产作抵押:现金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折旧________元。总额计为________元。
2.________________自愿作为承租方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额为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自愿作为承租方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额为______元。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出租方有权:
1.出租人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出租人有权监督本企业的产品方向。
3.出租人有权维护本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承租方有权:
1.承租人对本企业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1)机构设置权;
(2)人事任免权;
(3)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
(4)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奖金分配权。
出租方有义务:
1.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方有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的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3.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________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的权利。
2.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租赁双方应全面实行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3.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____%的违约金。
5.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
十二、租赁期满后资产的退还和验收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以下列第________种方法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一份,工商局鉴证备案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份。
附件:
1.企业概况材料________________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租赁经营合同 篇9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签)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签)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经营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武汉长航大酒店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租区域为长航大酒店商务办公楼一、二、三层总建面 万元/季,租赁期为五年,从年日至 日止。
二、项目装修,设备购置均由乙方投资并施工,乙方对承租项目的装修格调,设计方案必须与甲方协商,双方取得一致,施工方案不得有影响大楼整体基础的改动。
三、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付清上月的水、电费,逾期则收取0.5%/天滞纳金(冷水按 6 元/吨,热水按 30元/吨,电费按1.1元/度)。如遇政府调价,甲方则同幅度调价。
四、甲方协助乙方将广告宣传品放置客房服务指南内及前厅和门前。
五、乙方应在签定合同之日缴付合同保证金 万元,合同期满无违约行为,保证金退还乙方。如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或者违法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从保证金中扣除。在经营期间内乙方自行做好经营范围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工作,如因治安、消防事宜受到处罚,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未给予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被扣除后,乙方应当及时补足本合同约定的保证金数额。
六、付租方式:先付后租,每季度支付一次,以后将再次发生的租金提前 5 天付予甲方,推迟一天则按0.5%/天收取滞纳金,超过5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场。
七、租赁期满,乙方退场时承租范围内经乙方装修的不可移动部分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持租赁场装修完整,不得私自破坏和转移。
八、甲方给予乙方两个月装修免租费期,即从 年 月 日起计算租金。
九、营业收入财务结算方式:营业收入现金类,由乙方自行收管。酒店房客、会议、团队签单与乙方发生的费用由总台收银输入电脑,月底由酒店财务将这部分收入汇总扣除8%管理费用后汇入乙方帐户。
十、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做到合法经营。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自订经营政策和管理方式,自行负责对外关系的协调,并在管理服务方面应参照国家规定的涉外三星级宾馆要求进行,甲方提供有关标准的规范,乙方予配合。但需接收甲方监督,在经营中有超越范围经营和违法行为均由乙方负责,如因此造成停业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原因或非甲方因素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除按合同规定缴纳租金、水电费、空调使用费外,还需自行承担其他与经营相关的税费。
十二、乙方在租赁经营期内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出现问题自行解决,并不得以租赁场地对外转租、抵押。
十三、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由甲方提供经营所需工商执照及特种经营许可证。其他证明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五、租赁期间内,乙方在租赁范围内的改造、维修由乙方负责,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因经营发展需要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乙方装修费用扣除摊销、折旧后给予补偿。
十七、租赁场地,乙方必须保证完好,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十八、此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未尽事宜与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或订阅补充协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九、遇接政府重大会议需停业,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将按天数减租。
二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保证金、租金到位后生效。
二十一、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 表:
年 月 日
代 表: 年 月 日
租赁经营合同 篇11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租赁经营后,应具有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第八条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元。第十条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
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 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