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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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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同书(精选10篇)

加盟合同书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加盟总部)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加盟者)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_________________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_________________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_________________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_________________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

  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申请设立公司的连锁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照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可可以经营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总部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的场所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总部商标、标志、样式、招

  牌等。

  第六条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加盟店。

  2.在合同期内,加盟店不得有以下行为:_________________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公司店铺。

加盟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共同拓展甲方销售市场,促进产品销售,提高服务水平,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此合同书,条款如下:

  第一条 权利与义务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建立加盟店,经销甲方产品,授权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加盟经营体系的统一性,甲方将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中出现的偏差、违规等予以纠正和限期改正。如有侵犯甲方权益,破坏加盟经营体系的行为,将令其停业整顿或终止其加盟资格。

  2.如果国家政策和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甲方保留对经营方针、市场计划、运作规则、产品结构、产品价格等做相应调整的权利。

  3.甲方重申建立加盟店的区域规划,即:

  (1)县级市设加盟店_________个。

  (2)一般地级市设A级加盟店_________个。

  (3)省会城市设A级加盟店_________个。

  (4)__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设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_。

  4.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铺VI设计,供应产品及相应宣传资料。

  5.为乙方提供统一的运作模式和业务管理流程,提供教育培训服务。

  6.为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

  2.按照_________的规定完成销售指标和区域市场发展计划,每月销售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在同一地区内,第一家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销售业绩没有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公司有权建立第二家店。

  3.维护甲方形象,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业务报表,宣传资料。不得私自制作宣传资料,不得做超出甲方宣传内容的虚假宣传。

  4.必须保证从公司统一进货,按公司统一价格销售产品。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收取销售代表的费用,不得以降价、赊货、回扣等不正当手段破坏市场秩序。

  5.必须保证不在店铺销售甲方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

  6.乙方必须有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固定经营场所和电脑、电话、传真机、宽带等通讯设施。

  7.如乙方在本市变更营业地址,须提前向甲方提交变更申请,甲方按新建加盟店程序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如异地变更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8.所有甲方产品和甲方有关的企业标识,均属甲方拥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名称和甲方的任何企业标识、产品标识,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

  9.乙方有义务随时为销售代表在网上输入业绩报单。输入报单前,应将销售款汇入甲方账户以便及时确认报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汇款的,也必须在报单之后两日内将款汇入甲方账户,否则,报单不及时或汇款不及时以及报单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在报单输入的同时,应填制_________,及时传真至公司业务部,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以便查对。每周日下午______之前输入系统的为本周报单,如超时,则顺延到下周报单。

  11.乙方或其下属销售代表不具备报单输入条件,需要甲方协助输入的,每输入一份单,由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的服务费,该服务费的支付不得转嫁给销售代表或B级店。

  12.乙方需积极热情地做好健康咨询服务和产品零售服务,建立消费会员档案,收集并向甲方提供康复见证病历。

  第二条 加盟收益

  1.乙方为会员服务按销售额6%提取服务费。

  2.乙方负责为所属区域内B级专营店配货和输入报单。

  3.乙方在店内对非会员直接零售产品,按零售额提取40%差价,剩余的60%零售额按6%给予店补。乙方零售额不计入业绩。

  4.乙方服务费、非会员零售差价每周结算一次。

  第三条 购货

  1.乙方首次购货款_________元(首次进货按1:1.5配货,配发_________元周转货物),以保证开店初期有足够的产品展示及充足的备货周转。

  2.首次购货时,另交资料费_________元,公司配发相关资料。

  第四条 发货

  1.乙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三日内发出货物。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发货,须提前向乙方声明。

  2.货物发出后,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查询接货。

  3.乙方发货额超过_________元以上,甲方免费托运至乙方指定地点,低于以上标准,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货

  1.乙方在本地货站接货时,应立刻查验产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造成损失,应即时与承运单位交涉,并与甲方联系。

  2.乙方收货后应即时开箱验货,按装箱单查点数量;不即时开箱验货,事后再向甲方提出异议的,恕不受理。

  第六条 换货

  1.因运输问题造成产品外包装损坏或产品损失,乙方须在接到货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给予调换产品,逾期恕不受理。

  2.乙方委托别人到甲方办理换货时,须签发委托书。

  3.如消费者在加盟店所购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可告知甲方,经确认后换取同等价格的产品。

  4.加盟店在经营过程中,如需进行品种调剂,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调换货手续。换回公司的产品外包装不能有任何破损或污染,保质期必须在12个月以上。因调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退货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根据乙方意愿允许退店退货。退货时要求包装无破损、无污染,并有12个月以上的保质期,不影响二次销售。因退店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退货时,首先结算公司按1:1.5配货部分,并按1.5:1的货款比例返款,资料款不退。

  2.经营时间超过三个月以后,必须履行_________年的协议合同,中途不允许退店退货。

  3._________年合同期满时退店不退货。

  第八条 加盟资格终止

  自愿终止

  1.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因经营困难无法继续营业,可向甲方书面申请自愿终止加盟资格。

  2.乙方经营期满二年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有意继续经营,有优先权与甲方重新办理手续,签署新的合作合同。

  非自愿终止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其加盟资格:

加盟合同书 篇3

  肯加盟合同书

  甲方:肯加盟总部

  乙方:加盟者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专卖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独立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特许加盟店。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 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无锡市崇宁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附:品牌授权书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 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 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 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 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 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 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 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 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本公司品牌的店铺。

  3、 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店铺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4、 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提供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5、 加盟店应按成本支付总部进行上述调查等的费用。

  第七条:追加建店

  1、 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 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 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

  4、 前款加盟管理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 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 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 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九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 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 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 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这次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 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 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6、 除经营者会议召开月以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营运负责人进行指导。

  7、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的商品库存。

  9、 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结构和内外装饰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 装修队选择可以由乙方负责,店铺设计、装修监督指导,由总部派人执行。

  3、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4、 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 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6、 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单、封口袋、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7、 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一条:促销

  1、 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宣传、促销活动。

  2、 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二条:协助销售

  1、 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 推荐进货渠道。

  (2) 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 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 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 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 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 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 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 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加盟管理

  1、 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以后每年同日向总部支付。

  2、 加盟管理 万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用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市场调查、开业指导、培训教育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

  第十五条:保证

  1、 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的保证。

  2、 以用此保证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补充保证。

  3、 保证 万元,不计息,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总部支付全部款项。

  4、 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作其他任何处理。

  5、 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可以没收加盟店的保证充抵违约。

  6、 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

  第十六条:广告宣传分担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额。

  第十七条:拖欠损失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管理、加盟保证、广告宣传分担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八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 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 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九条:物品的保养和维修

  1、 加盟店要切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点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 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 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条:账簿等的制作

  1、 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 票据和表单。

  (2) 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 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 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1项所列的账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相关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一条:盘点

  1、 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工作,准确把握经营情况,及时报告总部。

  2、 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结果、盘点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知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 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五条:决算文本

  1、 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 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所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式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所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知后也必须将通告同式递交总部。

  3、 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的应得利益,则必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六条:专心营业义务

  1、 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 除非得到总部的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

  3、 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和营业时间从事经营。营业日为一周七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 点以前,闭店时间为晚上 点以后。每天的营业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第二十七条:守密义务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 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于总部利益的情报。

  3、 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 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 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二十八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第二十九条:纠纷报告义务

  1、 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时,须及时报告总部。

  2、 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3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须再支付加盟管理,本合同的保证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 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 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 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文件不真实。

  (3) 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加盟管理和预付及其他债务。

  (4) 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对象的债务。

  (5) 加盟店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 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 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 受到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6) 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7) 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8) 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经营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 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 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两周以上的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 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其他违约行为。

  4、 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 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特别清算和清算。

  (2) 总部损害了加盟店的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商的事业开展。

  (3) 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 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7)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二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 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 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解约,并付清了加盟管理、广告宣传分担和其他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充抵由总部代负担的债务。

  3、 有第三十一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三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 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 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 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四条:禁止竞争

  1、 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1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 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五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 无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 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 加盟店在本合同终止后,须及时消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六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 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 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本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经营权归还加盟店。本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本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 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可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 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七条:名义责任

  1、 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 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

  第三十八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九条:保证

  1、 加盟店为开业而从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 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他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损害赔偿

  1、 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 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两倍的损失赔偿。

  3、 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两倍的损失赔偿。

  4、 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一年时,本条第2、3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保证月平均数计。

  5、 在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下,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三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四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和保投保。

  第四十五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院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六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七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乙方:   甲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  法人:

  (盖章) (盖章)

加盟合同书 篇4

  甲方:XX公司(加盟总部)

  乙方: (加盟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加盟公司享有权利:

  1. 家政公司经营技术: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家政服务连锁店经营。具有统一性与独自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连锁管理方式、网络技术、管理软件、服务流程与培训教材及有关运营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2.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志、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3. 公司形象:加盟公司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 本合同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公司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公司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加盟公司的经营由加盟公司自定,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公司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 总部承认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公司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公司商标。

  第四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 加盟公司只能按照本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公司。

  2. 加盟公司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⑴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⑵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公司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

  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⑶ 加盟公司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五条

  1. 加盟公司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 加盟公司在签订了以该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加盟公司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5000元人民币。

  第六条 指导经营及帮助

  1. 为使加盟公司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公司传授必须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 加盟公司在开业前必须派一到两名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家政公司必须的知识和技术。

  3. 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公司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须的知识和技术。

  4. 加盟公司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公司派遣本部开发部人员进行开发和经营指导。路费总部自己承担,在加盟公司的食宿由加盟公司承担

  5. 加盟公司必须参加一年一次的定期总会及总部召开的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10天通知开会日期。

  6. 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公司营运部负责人进行电话指导和在内部网公布国内外家政信息及培训资料。

  7. 总部如接到对加盟公司的有效重大投诉,可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公司雇佣的经理人和员工,或要求其进行整改。

  第七条 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公司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及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及标准。

  第八条 协助销售

  总部对加盟公司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 提供招聘家庭服务员方法及推荐部分招聘渠道。

  2. 针对当地市场提供经营项目建议。

  3. 对设定标准价格体系提出建议。

  4. 提供收集的国内外有关销售的情报。

  5. 提供有关促销的培训资料。

  第九条 加盟费

  1. 加盟公司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费10000元人民币,加盟费一律不退。

  2. 加盟费中,20__元为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 1500元为软件费,资料费等;6500元为加盟公司接受总部经营技术、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加盟费。

  第十条 使用费

  1.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公司须向总部每年缴纳500元人民币,作为总部对加盟公司的使用费用,其中包括:管理咨询费、资讯费、培训、教育研讨、炎黄家政网上推广费等。

  2. 加盟公司须每年1月前向总部缴纳每年使用费。

  第十一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使用费、等债务时,按每超过

  一天加付拖欠金额的5%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二条 守密义务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公司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公司利益的情报。

  2. 加盟公司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公司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 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公司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公司,加盟公司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可归还总部。

  第十三条 纠纷报告义务

  1. 加盟公司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和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 如加盟公司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公司付诸法律,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公司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十四条 合同的期限及变更条件

  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5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公司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除

  1. 加盟公司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公司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公司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加盟公司没有忠实的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加盟公司拖欠须交总部的使用费及其他债务。

  c 加盟公司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或加盟公司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d 加盟公司在签订本合同一年后仍未开业。

  2. 如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加盟公司可对总部规定两周以上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加盟公司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只要加盟公司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

  第十七条 损害赔偿

  1. 总部违约给加盟公司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公司赔偿损失。

  2. 加盟公司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公司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经当事者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

  第十九条 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院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受理法院。

  第二十条 确认事项

  在签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公司详细说明加盟公司开展营业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的内容,要获得加盟公司的充分理解。

  加盟公司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公司经营事业的获利的承诺。

  以上合同一式四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持二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加盟合同书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孕婴项目孕婴加盟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两方孕婴加盟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到期。

  第二条、孕婴加盟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水、电、工商税务、卫生费及部分硬件设施,相关技术、销售支持。

  乙方:负责孕婴营业用设备及孕婴各项产品等费用。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两方在孕婴加盟经营期间,孕婴部产生的所有收益甲方占20%,乙方占80%;

  2、所有收入均由______方暂保管;

  3、会员卡充值所得收入按__________比例分配;

  4、本店所招收孕婴学徒所得收入,由______方所有;

  5、产品售卖所得收入,由_______方所有;

  第四条、甲、乙两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经营期间与顾客发生经济纠纷遭顾客索赔等事项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场所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合同书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开设加盟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的权利

  1.1 倡导经营“ ”专卖连锁事业,并拥有“ ”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1.2 根据市场需要,在各个城市设立加盟店、专卖店;

  1.3 有权适时地得到乙方经营所必须提供的市场反馈信息;

  1.4 在产品计划方面可以结合乙方所在地的条件,对产品供应计划进行综合性援助。

  2.甲方的义务

  2.1 保证产品质量,如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如霉变,过期等),负责调换同类合格产品。

  2.2 不得无故拖延发货时间,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3 乙方需要办理非法人执照时,甲方可提供一切合法手续,乙方办理的费用自理。

  2. 4 甲方提供的成品不能存在任何第三人主张专利权。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权利

  1.1 拥有“ ”的商标,名称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1.2 依照甲方策划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以及其它的策划方案进行共同活动;

  1.3 有权获得甲方经营管理业务的诊断性建议;

  1.4 乙方及从业人员有权接受甲方的职能培训;

  1.5 有权接受甲方的各项专门职能的指导并进行经营活动。

  2.乙方作为“_________”品牌加盟店的加盟经营者,必须恪守以下义务,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

  2.1 认同“ ”公司倡导的连锁经营理念,遵守甲方关于“ ”连锁经营专卖的各项规章制度;

  2.2 负责经营管理本加盟店产品的推广,开发工作;

  2.3 依照甲方的标准,保持加盟店的结构及形象;

  2.4 加盟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专门从事经营

  活动;

  2.5 维护经营并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2.6 要认识作为“ ”公司连锁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健康产品的品牌加盟店;

  2.7 在加盟店的装修方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 标准执行;

  2.8 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进货标准购货,确定产品结构。

  2.9 乙方必须在当地租赁专柜,专柜面积以乙方资金能力确定。

  2.10 乙方必须保障通迅工具的畅通并配置传真等信息传递工具,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进货与运输

  1.产品的进货

  1.1 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进货。

  1.2 乙方首期进货金额为_________。本合同签订生效起20天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后乙方承诺不再退货(除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外)。冷静期内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的,甲方视为乙方已确认。甲方与乙方合约终止时,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乙方应及时并按要求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延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1.4 乙方应及时提交购货计划书并将该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收到货款后,三天内将货发出给乙方。

  2.货物运输

  2.1 货物的运输为汽车、_________两种方式,按离乙方注册地最近地发运。(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到达乙方所在地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2.2 如因运输途中所造成的原因,应及时通过承运方予以解决。

  2.3 乙方收到货物后,在二日内验收并以书面回复甲方,如未回复,则视为合格验收。

  第四条 业务管理

  1.乙方及其所聘用的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不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后的三个月内,乙方累计销售额必须完成_________以后每月的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

  3.甲方付给乙方的服务津贴为:

  3.1按销售业绩的5%计算并支付;(含乙方汇给甲方款项时应付银行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保密义务

  1.乙方不得随意将有关公司连锁的计划,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甲方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相关要求予以赔偿。

  1.1 有关交易的价格,条件及供货对象的事项;

  1.2 有关乙方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内容;

  1.3 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项。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1 向第三者转承包或提供经营的方案或策略;

  1.2 向他人转承包或转借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商情等原件和复印件;

  1.3 以本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类的其它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1.4 向他人转承包或给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出借经营权的证照时;

  1.5 其它甲方要求禁止的事项。第七条 不可抗力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给产品进货及其它甲方活动造成障碍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诺不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权

  1.当乙方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 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1.2 不遵守甲方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仿制本公司的产品;

  1.3 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1.4 不遵守货款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1.5 停止营业时;

  1.6 有损害信用言行,已妨碍或将会妨碍连锁活动时;

  1.7 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使用加盟店公章,合同章对外签约合同时,乙方因此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合同终结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1 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及带有“_________公司”的标识;

  1.2 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加盟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物等,将甲方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物,资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当乙方未自觉撤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1.3 立即返还由甲方配备的文件及授权牌等物品。

  1.4 对建筑物的损伤补修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

  2.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任何时候要保证不得有对“__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十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期限以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乙方需提前二个月向甲方申请续签,续签后的合同最低期限为五年。

  2.本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异议的,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有关甲方的说明:“_________公司”是甲方的公司名称,“_________” 是甲方的专卖店品牌名称。

  2.有关乙方的说明:乙方已充分的解读确认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本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能力完成本合同应尽的义务,用于经营的款项全部属予自有资金。

  3.本合同签订必须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和乙方在新浦新城新校区门面招租的招标中标后方可生效。

  4.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正式执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签约地:

加盟合同书 篇7

  甲方(加盟总部):_________事务所  乙方(加盟者):_________  为了发挥_________国家注册商标的品牌效益,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原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多方论证,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望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特许加盟期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特许加盟相关费用  

  1、特许加盟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本合同双方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2、管理服务费:乙方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_________元。(根据地域差异每月管理服务费在_________元上下浮动)  

  第三条 特许加盟使用权范围  

  1、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设在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总部在特许加盟地域市内另外设立特许加盟分支机构不得超过_________家,特许加盟经营单位。  

  3、加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特许加盟者除

  第三条,第1款的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外,还要新建另外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特许加盟合同,同时另支付加盟金。  

  4、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办公地址变更,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特许加盟者希望变更在

  第三条第1款规定区域内的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时,必须向总部提出变更地址申请。  

  第四条 特许加盟者特权  

  1、以_________品牌对外广告宣传,促销,及其它宣传活动。  

  3、享有_________总部所属各网站业务推广宣传,在网站内注明特许加盟者的办公地址,电话,邮箱。  

  4、特许加盟者具有独立经营为主,总部监督指导为附的原则,开展工作。  

  5、特许加盟者可以适时地得到经营所必须信息情报资料。  

  6、特许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总部岗前培训。  

  第五条 特许加盟总部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特许加盟者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总部向特许加盟者传授必需的业务知识和经营技术。  

  2、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开业前后一个月,作为营运入轨期,总部根据加盟者的需要是否派员进行开业和业务指导,指导期起超过十天的按每天_________元计费。  

  3、总部每年向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派遣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指导。  

  4、总部根据计划随时培训,加盟分支机构的员工。  

  5、总部依照加盟者的需求,协助采购必要器材。  

  6、总部协助加盟者调取相关信息情报资料和档案资料。  

  第六条 特许加盟服务质量管理  

  1、为维护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的服务质量的统一性,提高明_________品牌形象,特许加盟者的经营服务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开展工作。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巡查工作,总部根据经营状况进行培训指导。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出具相关法律文件和证照,由乙方负责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其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_________%。  

  2、甲方提供总部各类业务的合同文本和经营管理制度。  

  3、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疑难业务,如需甲方派员技术支持,甲方应给予支持帮助,其开支费用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4、甲方无偿为乙方在总部所属网站宣传推广,扩大乙方知名效应。  

  5、甲方总部所受理乙方地域的业务,甲方必须移交乙方办理,收入乙方所有,甲方可以收取适当业务提成,具体比例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6、甲方每年提供证照年检相关手续,乙方负责年检工作并支付其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缴纳管理服务费和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  

  2、乙方担任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经理,承担本单位经营活动的一切法律责任和义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出现一切债务债权,均由乙方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所有经营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应服从甲方总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第九条 保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

  第三方展示特许加盟者各类资料和有损于特许加盟者的情报。  

  2、乙方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总部技术秘密和其它内部情报。  

  3、乙方不得损害总部和其它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它分支机构的业务。  

  第十条 合同延续条件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违规经营,未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甲方优先考虑续签特许加盟合同,加盟者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向总部提出申请,总部同意后,可以适当减少加盟费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终止  

  1、特许加盟者拖欠需交总部管理服务费。  

  2、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查封、审查。  

  第十二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负担因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强制政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履行本合同,违约者按本合同实际金额的_________%处以罚责。  

  第十四条 协商解决  

  1、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甲乙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不可协调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签于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定具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条款执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签约人:_________     授权签约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加盟合同书 篇8

  甲方: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公司或个人)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月乙方有权限经营甲方所有产品的权限。乙方自开店一星期内将网店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24小时内将元汇入甲方帐户。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产品经营权限与服务)。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例,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 用户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甲方承诺提供乙方稳定的服装货源,并且尽力拓展产品的种类与提高服务的质量。

  3、乙方加盟甲方支付完加盟费用之后,甲方有义务在24小时之内提供相关的服务与产品授权经营(节假日除外),并且有义务指导乙方相关操作与售后等常见问题。

  第三条 细节说明

  1、乙方在与甲方交易的过程中,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少发或者质量问题),应在收到产品48小时之内联系甲方(节假日除外),甲方承诺协助乙方解决问题,48小时之内产品可退换,如果证实是质量问题甲方承担商品退回的运费损失。超过48小时,甲方视乙方接受发货清单上的商品。若甲方有多发的情况,则甲方有追回多余产品的权利。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单件发货的物流服务,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指定地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消费者承担。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产品的图片以及描述信息等数据包,并且做到及时更新上架最新产品,乙方在产品方面无需任何库存压力跟与风险。

  4、乙方加盟后,甲方如果没有提供相关服务与产品授权,没有任何的指导与售后。因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服务与产品授权而导致乙方收益严重损失,乙方有权利立即终止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合同书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             国际汤疗连锁机构和销售        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             "连锁加盟店,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帕()汤疗"汤疗项目和"帕()品牌"系列产品。

  二、 经营期从200__年__月__日起到20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经营"            品牌"的产品。

  四、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加盟金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 )。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规定乙方支付的加盟金是乙方获得本合同项下的甲方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费用,该加盟金从乙方支付给甲方之日起不再返还。

  3、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区域内开设帕加盟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4、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帕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帕加盟店( 帕"店中店"不受此限制)。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加盟证书、加盟牌、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广告支持和相应营销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加盟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加盟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专业人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由乙方负责在培训期间甲方培训师的食宿及人身安全。

  8.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帕国际汤疗"项目和"帕XX品牌"系列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于签约后至少支付配货金额的30%,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5.如属区域加盟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统一签订合同,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金给乙方奖金人民币20__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7.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七、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价后30%的包装费用。

  八、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日期:

加盟合同书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两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授权乙方_______________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合同:

  第一条:加盟条件

  1. 乙方必须为有志于美容行业的创业人士。

  2. 乙方必须为现有或即将开办美容院,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 加盟店基础美容床位不低于五张,营业面积不少于六十平方米。

  4. 乙方代表必须为当地户口或提供当地户口人的担保书。

  第二条:加盟店的受权及设立

  1.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范围内设立_________机构,使用本公司的名称,商标,标识等。

  2. 乙方应持甲方提供的相关手续到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条:加盟经营产品配置

  1. 本合同规定经营产品只限于加盟店内服务及销售。

  2. 甲方拥有美容护肤系列产品,以甲方提供产品检验资料等文件复印件(详见附表)

  3. 形象加盟首次进货产品均由甲方统一配置(见附表)

  第四条:产品价格

  1. 乙方享有加盟店全国统一加盟价,以甲方提供市场零售价标准参考销售。

  2.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约产品规定的相关事宜。

  第五条:产品供应(换,退货)及结算方式

  1. 本合约期内,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合约规定之经营产品。

  2. 本合约期内,乙方不得从其化渠道进货或订购本合约规定之产品。

  3. 乙方向甲方购货,在统一订单上准确填写产品编号,名称,数量,传真到甲方确认,货款汇到甲方指定帐号后,甲方两天内发货。

  4. 乙方收到产品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办理退换货,由甲方承担退货费用;非甲方责任引起的货物破坏,变质等问题,除第三者外,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除质量问题外概不退货;换货则按以下规定,购进本草丽人产品在完好无缺的前题下(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因产品滞销问题,每次调换产品的金额不得超出当次购进产品金额的30%且按以下规定调换:

  1)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90天以内的,甲方按进货金额调换;

  2)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180天以内的,甲方按进货额的八折调换;

  3)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270天以内的,甲方按进货额的五折调换;

  4)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360天以内的,甲方按进货额的三折调换;

  5)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360天以上的,甲方不进行调换;

  6)所调换产品的时间以工厂的出库清单,产品本身的喷码及托运单核查为准;

  7)所调换产品将在下次进货中冲抵货款,不在当次的进货款扣减。

  第六条:经营规范

  1.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统一CI形象;营业场所及设备按实际情况合理布局;

  2. 乙方应严格贯彻实施甲方指定的经营策略及方案开展业务,以确保共同利益。

  3. 乙方服务人员须接受甲方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 乙方应遵循“十个统一”的原则接受甲方的管理(即: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价,统一品牌,统一经营,统一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广告,统一规范管理)

  5. 乙方开展业务时,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及非法经营手段谋取暴利。

  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转交他人。若乙方未按甲方制定的经营策略及方案来开展业务造成经营不善,应及早向甲方提交报告拟定补救措施;若乙方欲停止营业,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7. 乙方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机构后,不得经营与甲方企业有雷同的其它产品品牌,如原有其它品牌产品,则甲方给予___月有期限消化,此期限到后,如乙方在正常经营情况下仍需保留与甲方品牌有雷同的产品,则需与甲方另订须完成甲方产品的月销售量,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区域独家保护权。如乙方的经营不正常,且有损害甲方的品牌形象或利益,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8. 乙方在符合经营规范下,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区域有独家的保护权。

  第七条:经营保证

  1. 在加盟期限内,乙方首批购产品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以后乙方每月计划订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

  2. 加盟期限内,乙方年度计划进货总额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财务管理

  1. 乙方须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

  2. 乙方购货可使用现金,银行转帐,电汇等方式向甲方订货。乙方的经营须在当地依法纳税。

  3. 乙方需甲方到该店举行美容讲习会,除长途差旅费用外,食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在需要开会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双方具体安排的时间开会。

  4. 乙方要求甲方派驻美容导师或市场营销人员协助工作,除长途差旅费用外,食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需人员须提前10天申请、且按甲方的具体时间安排)。

  5. 甲、乙两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营连锁事业,各种报表须如实填写,不得虚报、假报、压单不报。

  第九条:甲方责任

  1. 乙方取得加盟权,甲方提供美容院管理体系,加盟授权牌等促销物品(详见附表);

  2. 甲方负责乙方所需产品的及时供应;

  3. 甲方对________产品提供相关资料及质量保证,但若以下不承担责任:

  1)客户误用;

  2)客户不按标识或说明书使用;

  3)产品超过保质期。

  5.甲方有维护乙方市场的义务,不得在乙方加盟区域内销售本合约规定产品,如有违约负责串货额五倍的赔偿。如乙方市场遭到其他方恶性串货,甲方接到投诉后需在三日内赶到乙方处进行调查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处理时间,否则视为违约,负责串货额五倍的赔偿。

  6.乙方秉承共同严格维护市场繁荣稳定的原则,不得在规定外区域销售本合约产品,如发现串货行为,查证属实将负责串货额五倍的赔偿。

  第十条:保密约定

  1. 合约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提供另一方的商业机密,及有损对方企业品牌形象、利益的行为。

  2. 甲方商业机密、经营技术、知识产权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其提供给第三者使用或参考。如有泄密造成损失,甲方有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须在当地建立良好的关系,若乙方违约经营及销售,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正当经营或在经营中有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约,并保留对乙方追 诉的权利

  3. 甲、乙双方如一方未能全面履行义务,则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整改措施,并具有向违约方追索赔偿金或违约金的权利。

  第十二条:合同的期限及解除

  1、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后,若双方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应提前一个月续签合同;

  2、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如涉及诉讼,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其达成的条款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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