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夫妻离婚协议书(精选2篇)
上海市夫妻离婚协议书 篇1
男方:,汉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
女方:,汉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日在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因性格不和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二、双方无子女。
三、离婚后,双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对方今后的生活。
四、财产分割:
(1)
(2)
五: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女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市夫妻离婚协议书 篇2
协议人:
身份证号:
住所:
协议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男方与女方因夫妻感情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由男方抚养。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房屋,归女方所有。
位于的房一套归女方所有。
位于花园小区房子一套归男方所有。
三、鉴于女方多年来照顾家庭和抚育女儿,以及未来就业和生活的不可预见问题,男方向女方给付贰拾万(¥200,000)作为补偿。
四、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据此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六、如产生争议,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男方(签字):女方(签字):
年月日
